公告事項 (67)

Tuesday, 22 December 2015 03:45

2015天長節-本國政府感恩文告

政府公告           file download

大日本帝國
平成27年 天長節 感恩文告
國宴邀請

Japanese Taiwan

              全文下載
20 Dec 2015
目    錄
平成27年天長節國宴邀請
  摘要:至誠邀請貴賓及聯絡訊息
               
關於(次)內閣總理大臣
  大日本帝國重建政府即為大日本帝國政府
大日本帝國重建政府之全權代表,稱為(次)內閣總理大臣,是依照2013天長節賀壽文(可見RCJE官網),呈禀 天皇陛下之文件。
               
平成27年天長節感恩文告
  摘要:呈稟 國家主權實體 天皇陛下
關於請求1949的日內瓦公約之保護國及申請入聯成為會員國
關於請求日本國協助日本語及行政禮儀
關於使用Japan Empire做為大日本帝國的英文名稱
               
第一章    大日本帝國重建政府對二戰之大東亞戰爭的反省
  摘要:戰爭是人類道德的底線,應遵守戰爭法及戰爭法慣例
               
第二章    二戰後的大日本帝國與日本國
  摘要:大日本帝國仍然存在,而且沒有分離任何領土的四項國際法理由
  四項國際法理由
  1. 大日本帝國沒有割讓台灣 澎湖,沒有分離任何領土
  2. 以國際法證明 台灣 澎湖是大日本帝國的主權領土
  3. 不是大日本帝國改制為日本國,而是日本國獨立出大日本帝國。
    表1. 國家改制與新國家獨立比較表
    表2. 大日本帝國與日本國之國家四要素比較表
  4. 舊金山和平條約與簽約實體
               
第三章    被佔領的主權領土的地位未定?
  摘要:大東亞戰爭,天皇陛下與帝國政府還有待盡的責任。
美國不得 以不承認大日本帝國重建政府做為藉口,也就是不承認大日本帝國的另一個主權實體-政府,拒絕承認有交戰國家的存在。以此方式持續傷害 被佔領的大日本帝國台灣之平民 於1949的日內瓦公約所保護的人權。
               
第四章    本政府的承諾
  摘要:本政府於美國侵略佔領下依據明治憲法、聯合國憲章及1949的日內瓦公約而成立, 對於 美國侵犯大日本帝國之主權,包括任何違反1949的日內瓦第四公約第47條,在台灣 澎湖 所建構之政權,永不妥協!
接受國家主權實體 天皇陛下的指示;
永遠遵守1949的日內瓦公約及其三個附加議定書;
對保護國及日本國之國民等同本國國民之最好待遇;
與保護國共享本國國家資源之永續經營之利益。
               
第五章    本政府與他國的協定
  摘要:不接受美國的台灣關係法;
唯一指定 於聯合國國際法委員會或國際法院,在保護國的陪同下,公開締結與美國及其侵略軍的協定,包括簽署終戰協定;
               
第六章    本政府強烈譴責美國違反公約及傷害人權
  摘要:請各國尊貴的大使閣下,注意到美國派遣的侵略軍-中國難民武裝團體(USAF-CRAG,見附件5),善於使用各種名稱,如中華民國The Republic of China (”R.O.C.”), 台灣當局Taiwan Authorities, 中華台北Chinese Taipei,進行或與貴國企業合作 掠奪被佔領土之民事資源之國際不法行為,請貴國嚴加查緝。
強烈譴責 美國粗暴地對待大日本帝國及日本國的國家主權及公民人權。
日本國的主權在民的新憲法,完全不是由大日本帝國的人民提出來的,而是由美國佔領軍強制帝國議會制定,這是對聯合國憲章、對主權國家的政治獨立及對其國家人民的政治自由最大的侮辱。
               
第七章    大日本帝國請成為聯合國會員國
  摘要:要求 聯合國大會接受大日本帝國政府(即聯合國NGO大日本帝國人民救援委員會RCJE所發起之大日本帝國重建政府)成為聯合國之會員國,
為了簽署結束戰爭之和平條約以停止大日本帝國與美國自1941年以來的戰爭關係;
為了實踐聯合國憲章對政治獨立性及領土完整性的保護;
為了實踐1949的日內瓦公約及世界人權宣言對人權的保護;
為了和平對話 以處理過去或將來的戰爭問題 及 現在佔領下的人權問題;
為了協助美國成為一個尊重他國主權及人權的文明國家。
               
第八章    宣告紅水晶旭日旗與實踐1949的日內瓦公約
  摘要:紅水晶包覆旭日旗,代表著本政府 完全遵守海牙公約、日內瓦公約、用符合國際法及戰爭法的方式,來回復國家主權、保護人權的決心。
請各國尊貴的大使閣下,周知貴國國民,已公告的法律中,平成27年第2號令,可能影響貴國人民於本國被佔領土的權益,請特別注意到自2017年10月24日起,無本政府核發之臣民證、居民證或非保護國之國民者,其所持有土地或房屋之契約,均屬無效文件,請宜先行轉移資產。並請周知貴國企業及國民,勿與美國派遣的侵略軍-中國難民武裝團體進行侵犯本國民事資源及各項資源之合作及交易,如本文件第四章第12條所示,敬請配合。
               
第九章    本政府的緊急代理人
  摘要:無論任何原因,我們被強迫消失或誘導消失的時候,請保護國或日本國政府為大日本帝國政府的代理人。
               
附件1    臺灣 澎湖住民 是大日本帝國臣民
附件2    美國籍的貝茨教授與南京大屠殺的謠言
附件3    中國、非自治領中國、中國代表權與中國大陸
附件4    中國不是大日本帝國的交戰國,也不是日本國的佔領國。
附件5    美國派遣的侵略軍-中國難民武裝團體USAF-CRAG /,jusaf’krag /
  圖11、美國及其侵略軍
附件6    美國的模糊策略
附件7    大日本帝國政府 宣告 紅水晶旭日旗 為公約徽記
 
Monday, 21 December 2015 22:25

第三附加議定書-紅水晶旭日旗

政府公告

大日本帝國宣告紅水晶旭日旗為公約徽記
20 DEC 2015,平成 27年
大日本帝國重建政府

尊敬的紅十字國際委員會主席 Peter Maurer閣下
尊敬的瑞士聯邦委員會主席 ;
尊敬的聯合國秘書長 潘基文閣下;
尊敬的日內瓦公約所有締約國;
尊敬的保護國;以及,
佔領國美國及其侵略軍(中華民國,即USAF-CRAG)

主旨:
為了 遵守1949的日內瓦公約,標示 受公約保護之事物及人員。
本政府遵照1949的日內瓦公約及其附加議定書,並依據第三附加議定書之規定,公告於大日本帝國被佔領土台灣 澎湖,增加採用紅水晶旭日旗為公約徽記之事。
請締約各國、保護國、佔領國美國及其侵略軍(中華民國,即USAF-CRAG) 遵照公約規定 尊重 紅水晶旭日旗 之建物、車輛、人員,協助日內瓦公約事務之人權保護及救濟物品流通。

政府公告
http://regovje.org/index.php/tw/proclamations/item/147-rcje-taichu-parkland

大日本帝國重建政府台中州公告聯合國NGO國際組織RCJE機構預定地
平成27年2015年11月22日

 

本府依據 聯合國憲章、1949的日內瓦公約及其三個附加議定書,
行使 受聯合國憲章2-4保護,及 行使1949的日內瓦第四公約第47條對 明治憲法之主權權利之於 被佔領的大日本帝國 民事資源及人民權益之保護。
特此公告 臺中太平區育賢段65地號,251地號,255地號 等地 為 聯合國NGO國際組織RCJE機構預定地,並禁止主要佔領國美國的台灣關係法之台灣當局,違反戰爭法侵犯被佔領國政府及人民之民事資源。

大日本帝國重建政府
臺中州知事 賴三基
臺中州文部科學大臣 何宗霖
臺中州國土交通廳長 劉金福

c

緊急請求保護國Protecting Powers
(Chinese edition) 27 October 2015

尊敬的聯合國秘書長 潘基文 閣下,

 

尊敬的保護國Protecting Powers
尊敬的日本國總理大臣 安倍晉三 閣下,
尊敬的紅十字國際委員會 主席 Peter Maurer閣下,

 

被保護人潘慶東先生,支付贖金以釋放,並在家於今日中午2015年10月27日,與我們聯繫。

美國及她的侵略軍(中華民國)完全沒有依照公約規定的程序。他們嚴重違反日內瓦第四公約第47條、第147條 損壞 被保護人 的人權和財物。

 

我們緊急請求保護國 或聯合國派軍隊進駐被佔領的大日本帝國領土 台灣 澎湖。
我們委任大日本帝國完整的主權權利給 保護國日本國,包括驅逐侵略軍(中華民國)及重建被佔領土的法院,依照1949的日內瓦公約執行人權保護。

 

平成27年10月27日
大日本帝國重建政府
次內閣總理大臣

聯合國NGO國際組織大日本帝國人民救援委員會RCJE主席
Mr. Selig S.N. Tsai 蔡世能 敬上

Page 7 of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