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09 August 2013 13:05

從國際法談大日本帝國台灣的法理地位

1. 議題:「神聖不可分割的領土」是怎麼說的?
說明:「神聖不可分割的領土」,據1907海牙公約及1945聯合國憲章,都說明了不得用武力破壞領土完整與該國政治之獨立性。

 

2. 議題:在1945年9月2日,日本代表向麥克阿瑟將軍投降,是表示戰爭結束嗎?
說明:佔領下移轉主權,以1947和平憲法移轉主權,違反日內瓦第4公約,涉及戰爭罪及危害人類罪不限時效公約,也違反1945的聯合國憲章。 終戰條約生效才代表戰爭結束。結束戰爭的只有1947的日本國,而大日本帝國仍沒有簽署終戰條約,持續被戰爭佔領中。

 

 3. 議題:在今天的 世界裡,本土台灣人可重新獲得日本國籍嗎?
說明:日本國是獨立於1947的國家,不是台灣人1945.10.25被佔領前原來的國家。

 

4. 議題: 1945年4月1日日本天皇的詔書到今天仍然有執行力?
說明:獨立的日本國,其主權,是來自大日本帝國的雙主權實體之帝國議會(帝國政府),大日本帝國沒有了政府,政府獨立出去成為日本國,即無政府可執行明治憲法及相關法律之無政府失能狀態。

 

5. 議題:依據法理,佔領是屬於事實實施控制權的問題,可見,佔領不只是法理問題,也是實際控制、管轄問題。現在2013年,在台灣的街道上看不到美軍,能說台灣仍屬於美國佔領地嗎?
說明:台灣是盟軍授權蔣介石"代理"(acting on behalf)佔領,詳見美國國務院備忘錄。
Official US State Department Memorandum on Legal Status of Taiwan 
July 13, 1971
Robert I. Starr

 

6. 議題:台灣仍然屬於﹝舊﹞明治憲法下的一塊日本領土﹝國土﹞?
說明:依據海牙公約、華盛頓五國條約、聯合國憲章、和平憲法、日內瓦公約、舊金山和平條約、台灣關係法,仍是大日本帝國國土。

 

7. 議題: 日本有皇室制度,其國家結構有兩個層面,就是「政府」和「天皇」,這是真的嗎?
說明:大日本帝國有兩個主權實體,故稱二元,天皇與由帝國議會所組立監督之帝國政府。 目前日本國是主權在人民,完全沒有天皇的主權實體。詳見和平憲法與舊金山和平條約第1條。

 

8. 議題:今天日本天皇仍然在執行明治憲法,故仍握有台灣領土主權?
說明:見議題4答覆。

 

9. 議題:在2011年9月22日所簽署的「台日投資協議」,是否把台灣與日本列為同一個政治實體?
說明:政治實體,對正常國家而言,就是國家。對佔領區而言,是獨立關稅領域。 獨立的日本國是一個政治實體,大日本帝國被佔領區台灣是另一個政治實體。當然不同。

 

10. 議題: 目前,本土台灣人有權利在日本行使政治參與權嗎?或者說台灣可派代表到日本國會嗎?
說明:見議題4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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