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國際紅十字會進駐台灣與澎湖專函
正本受文者:國際紅十字會
副本受文者:美國紅十字會
發文者:大日本人民救援委員會
主題 (Subject) : 請求 國際紅十字會進駐台灣與澎湖,設立福爾摩莎紅十字會,或美國紅十字會福爾摩莎分會。
說明 (Details):
我們是沒有國籍仍在佔領下的人們。我們住在美國為主要佔領權國的台灣與澎湖。我們被拘留在由第一號命令而來佔領的蔣介石部隊及流亡中國的統治下。68年來的佔領,長期拘留,不能被安置回到我們的國家,大日本帝國。我們國家的主權實體是日本天皇,我們國家的憲法是明治憲法,但是,因為戰敗,被盟軍佔領,我們的政府因為麥克阿瑟將軍而消滅。以美國為主要佔領權國的盟軍,到現在都還沒回復我們的大日本帝國政府。我們這些無國籍的人們, 一直被主要佔領權國美國與蔣介石中國佔領軍的紛擾拘留在佔領地,不能回到我們的國家。為此我們宣告我們了解而遵守日內瓦第4公約並請求公約保護。
為了幫助更多沒有國籍仍在佔領下人們的人道生活,我們於2013年5月22日成立大日本人民救援委員會,並且依日內瓦第4公約,宣告我們瞭解並遵守日內瓦第4公約,我們請求保護。
1945年9月2日之前我們原是大日本帝國的公民,我們的國家對美國為主要佔領權國的盟軍投降。依麥克阿瑟第1號命令,由中國蔣介石將軍代盟軍執行對台灣、澎湖及越南的軍事佔領。1949年由於中國國共內戰,國民黨難民大逃亡到美國的佔領地台灣。據美國國務院公示資料關於台灣歷史,有200萬中國難民,逃到台灣。
http://www.state.gov/outofdate/bgn/taiwan/26751.htm
身兼佔領軍的高級中國難民-中華台北或台灣關係法裏的台灣當局,把平民醫院、本地民事政府相關所有資源及資產,全部盜取。
中國難民為了掩飾其強盜行為,於是成為國籍代理商,強制核發違法的<難民證件>-中華民國身分證。強制我們被佔領的人們,服敵國兵役及繳納敵國稅金。
直至今日,這群中國難民仍掌控福爾摩沙的政治與經濟,並運用其影響力,剝奪福爾摩沙人民的相關人權。中國難民使用高級免費的醫療,而我們被佔領的人們甚至付不出看病的錢,全家燒炭自殺。為了佔領區人們的醫療救護、協尋人口、小孩、孕婦及老人的人道救援。我們請求國際紅十字會在台灣設立紅十字會。
考慮到美國是台灣澎湖的主要佔領權國,我們也請求美國紅十字來台灣澎湖設立美國紅十字福爾摩莎分會。比如香港紅十字會是英國紅十字會香港分會的例子。也比如美國於1917在Puerto Rico設立美國紅十字會。
您的任何意見,對我們都有極大的幫助,讓我們深受關懷。敬候您的回覆。
大日本人民救援委員會